為甚麼自由主義者必須對民主保持戒心?如何保持戒心?
- 自由主義中最主要的一環是對「個人」的重視,認為 每一個人都有其獨特價值、個人的重要性高於任何群體之上。除此之外,自由主義者也挑戰君權神授理論底下的絕對王權,為了反對君主專制,他們立憲、設立代議士制度。
- 儘管自由主義者們認為政府及民主的存在有其必要性,但民主政府的真隨在於多數主權絕對至上,而這樣的多數主權卻又會為社會帶來另一種不可抗拒的壓倒性力量,<民主在美國>一書中稱之為「多數專制」。
- 「一人一票,票票等值」是自由主義對民主的基本看法,其雖然落實公平正義的價值,卻也與「對個人價值的重視」有所矛盾。藉大眾之名授權給 人民以多數決選出的代議士,將每一個人不同的價值、不同的聲音同化成一張張無差別的選票,也因此多數的力量變的強大而單一,就像是一個手中握有絕對權力的獨裁者。
- <民主在美國>的作者認為美國的共和政府與歐洲那些專制的君主國一樣集權,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書中提到:「國王的權威是物質性的,控制人民行動卻不壓服人民的思想。但是多數卻具有一種同時既是物質性又是道德性的權力,對抑制和行動一樣起作用,不僅彈壓抑一切爭鬥而且抑制一切糾紛。」(p,188)
- 之所以多數的專制在美國能有壓倒性地位的原因如下: 一、在道德上的權威。<民主在美國>一書中舉例 如同過去在舊君主政體底下,法國人認為「國王不可能犯錯」一般,當代美國人也認為「若干人聯合起來要比單獨的人更有智慧」,這些想法使得服從變得容易,也讓在上位者的決策更具有正當性。 二、政黨為了能把多數操作得於己有利,多數的權力因而得到承認。(p.183)
- 綜上,即便民主是推翻君主專制後所設之新制度,但卻可能走向另一種專制,再加上其得到多數人認同的正當性,常在無形中侵害人民的權利或是使社會價值更趨單一而使人不自知,如此一來便有違原本自由主義者對於個人多元價值的主張。
- 另外,為了保護公民免於暴政專制的威脅 自由派主張有限政府的政治學原則,例如: 將政府機關及政治人物的權力由法律等等外部力量來規範 ; 透過分權觀念建立政府內部的制衡,也就是將立法、行政、司法分別由三種獨立的機構行使以避免個人或團體變得獨裁,如同書中所提及:「倘若立法權能被設立的既代表多數而又不的成為多數感情的奴隸,行政權能設立的保有一份適當的權威,司法權能被設立得不受其他兩個權力的干擾,那麼,一個民主卻很少引起暴政危險的政府就會被組成了。」(p.187)
如何分辨當今台灣民主是否處於多數專制狀態?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