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自由主義的核心觀念,對早期的自由主義而言,自由是天賦人權,也是人類生存的基本條件,他同時也給個人經由選擇來獲得自身利益的機會,稍後的自由主義者將其視為個人發展智能及實現潛能的唯一可能條件.但自由主義者並非認為自由式無限制的自由,否則將會成為放縱.彌爾在論自由一書中的第二章 論思想自由及討論自由中提及少數壓迫多數和多數壓迫一人的意見是相同,P19頁一個壓迫他人,並指稱他人錯誤的人不一定正確P21彌爾舉蘇格拉底,天主教的魔鬼申辯,西賽蘿,聖保羅等為例說明其觀點提到意見自由對人類的重要性,共有四點1.若甚麼意見被壓制下去,其意見可能為,2.即使被多數所否定的意見也可能存在部分的真理3.權威的事物應可受強烈的抨擊及檢驗4.教條有其衰弱的危險.彌爾在第三章論個性為人類福祉之一中提到已權力限制一個群體中,某位個人行為的唯一正當行為是當它可能侵犯他人的自由時.
以下來回達兩個問題
1.自由主義限制自由而不放縱的原因在於,因為自由容易產生少數真理被壓制而形成多數暴力,這樣界就違反了自由主義所論及的個人主義及彌爾所謂個性為人類福祉之一的原則.
2.限制下的自由仍是自由乃是因為限制自由的情況下,仍可以保持每一個人基本的個性,使少數意見或反對權威可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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